關于《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的公示
00001前 言
本文件根據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提出單位:河北省農業產業協會
本文件主要起草單位:行唐縣粉條協會、行唐縣果蔬農技協聯合會、行唐縣農業產業協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石霖、張龍、侯云發、申凱、劉彥偉、范曉琳、申文義
本文件為首次發布。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
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的術語和定義、產地范圍、要求、檢驗規則、標識、包裝、貯存、運輸。
本文件適用于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生產、檢驗和銷售。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不可缺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 2762-2005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2005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灰分的測定
GB 5009.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淀粉的測定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 1488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
GB/T 23587 粉條
GB 316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經營過程衛生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
以產地范圍內種植的紅薯為原料,在產地范圍內采用選薯、清洗、粉碎制漿、過濾、暴曬淀粉、和面、漏粉、冷卻、干燥等工藝制成的紅薯粉條(干)。
4 產地范圍
地處北緯38°20ˊ34"—38°42ˊ39",東經114°09ˊ56"—114°41ˊ52",分布在行唐縣的龍州鎮、口頭鎮、南橋鎮、上碑鎮、九口子鄉、獨羊崗鄉、安香鄉、城寨鄉、只里鄉、市同鄉、翟營鄉、玉亭鄉、北河鄉、上方鄉、上閻莊鄉境內,見附錄A。
5 要求
5.1 原料產地環境
行唐縣位于河北省西南部,太行山東麓淺山丘陵區與華北平原的交接地帶,海拔高程75-960 m,暖溫帶半濕潤季風性氣候,年平均氣溫10 ℃- 20 ℃,年平均日照時數1916.4-2571.2 h,年平均無霜期197 d,年平均降水量401.1-752.0 mm,土壤平均持水量71 %,年平均相對濕度70 %,典型的地帶性土壤為棕壤、褐土,pH值在6.0-6.5之間,腐殖質含量在22 %-27 %,速效鉀含量達到135-150 mg/kg,該地適宜的溫度、光照、水和土壤條件有利于紅薯生長并形成良好品質。
5.2 原輔料
5.2.1 紅薯
符合第 4 章產地范圍內生產的無腐爛、無霉變、無黑斑,污染物和農藥殘留符合 GB 2762和GB 2763 的規定。
5.2.2 用水
符合 GB 5749 的要求,使用產地范圍的地下水。
5.3 生產工藝
5.3.1 選薯
符合5.2.1的要求。
5.3.2 清洗
用清水將紅薯洗凈,去除表面泥沙,置于通風陰涼處瀝干。
5.3.3 粉碎制漿
將清洗好的紅薯粉碎磨成漿。
5.3.4 過濾
用147μm(100目)的網篩過濾2次以上。
5.3.5 曝曬淀粉
曝曬淀粉至水分<15%。
5.3.6 和面
用淀粉量50%的熱水將粉漿調成稀糊狀,然后再用沸水向調好的稀糊中猛沖,迅速攪拌,約10分鐘后,粉糊即呈透明狀,成為粉芡,再與濕淀粉混合,攪揉成無疙瘩、不粘手、能拉絲、均勻細膩的軟面團。
5.3.7 漏粉
將面團放在帶篩眼的漏勺上,放在開水鍋上,用手在團上輕輕加壓,使之成條狀從漏勺中徐徐入水鍋,粉條入沸水后經常搖動,以免粘鍋底。水溫保持在97~98℃。
5.3.8 冷卻
粉條落到鍋中待要浮起時,用竿挑起放入冷水缸中冷卻,冷后繞成捆再入酸漿中浸泡3-4min,撈起用清水漂洗。
5.3.9 干燥
浸過水的粉絲即可掛在竹竿上,均勻干燥,干燥后的成品即可包裝待銷。
5.4 質量要求
5.4.1 感官指標
感官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 1 感官要求
項 目 |
指 標 |
檢驗方法 |
色澤 |
具有行唐紅薯粉條應有的色澤和光澤 |
采用目視法和手觸進行檢驗。 |
組織形態 |
條形均勻,無并條,彈性良好 |
|
雜質 |
無肉眼可見外來雜質 |
|
滋味與氣味 |
具有行唐紅薯粉條應有的滋味與氣味,無異味,無酸味,品嘗無砂質。 |
將紅薯粉條煮熟后采用鼻嗅法、口嘗法進行檢驗。 |
口感 |
煮熟后口感柔軟爽滑、筋道、不黏牙 |
5.4.2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 的規定。
表 2 理化指標
項 目 |
指 標 |
檢驗方法 |
淀粉/﹙g/100g﹚ ≥ |
75.0 |
GB 5009.9 |
水分/﹙g/100g﹚ ≤ |
15.0 |
GB 5009.3 |
斷條率/% ≤ |
10 |
GB/T 23587 |
灰分/﹙g/100g﹚ ≤ |
0.8 |
GB 5009.4 |
絲徑/mm > |
1.0 |
GB/T 23587 |
5.4.3衛生指標
衛生指標應符合 GB/T 23587 的規定。
6 檢驗規則
6.1 組批和抽樣
按GB/T 23587規定執行。
6.2 檢驗分類
6.2.1 出廠檢驗
每批產品經檢驗合格后,附合格證方可出廠。出廠檢驗項目為感官要求、水分、絲徑、斷條率和凈含量。
6.2.2 型式檢驗
正常生產每6個月進行一次型式檢驗,型式檢驗為全部項目。有下列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差距較大時;
b) 正式投產后原材料或工藝發生改變,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
c) 產品停產半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d)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
6.3 判定規則
檢驗項目全部符合要求時,判定為合格品。如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可抽樣復檢,復檢仍有不符合項,則判定該批產品不合格。衛生指標不得復檢。同一生產班次、同一生產線生產的同品種、同規格的產品為一組批。
7 標識、包裝、貯存、運輸
7.1 標識
7.1.1 預包裝產品標簽應符合 GB 7718 的規定。
7.1.2 包裝運輸標志應符合 GB/T 191 的規定。
7.1.3 散裝銷售產品的標簽應符合 GB 31621 的規定。
7.1.4 使用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專用標識時,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加貼、吊掛和直接印刷等形式標示在銷售包裝上。
7.2 包裝
應符合GB/T 23587的規定。
7.3 貯存、運輸
應符合GB/T 23587的規定。
附 錄 A
(規范性附錄)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產地范圍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產地范圍見附錄A.1。
圖A.1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行唐紅薯粉條產地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