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2018 年度河北省中小企業名牌產品擬定名單公示》,共有 220 家名牌產品入選。在這其中,農產品
在這其中,農產品及深加工產品占據 30 席,快來看看都有誰吧!
申報河北省中小企業名牌產品企業,需具備這些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取得工商法人營業執照 3 年以上(含 3 年)。申報產品是經過加工的成品,正式注冊并有注冊商標。
(二)凡已列入實施行政許可管理的產品,申報企業須取得相應的生產(制造)許可證,如生產許可證、安全認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食品藥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證、衛生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等。
(三)申報企業須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并有效運行。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省級及以上“質量標桿”企業、品牌培育試點示范企業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質量效益型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五)申報企業應建有研發機構且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
(六)申報企業具有一定的生產規模,經濟效益良好,申報產品按照相關標準組織批量生產三年以上,一般生產資料企業年營業收入在 2000 萬元以上,生活資料企業年營業收入在 1500 萬元以上,市場占有率高于省內同行業中小企業水平。
(七)近三年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河北省中小企業名牌產品:
1. 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工藝生產的產品;
2. 申報產品存在質量監督抽查質量不合格的;
3. 申報產品存在出口檢驗質量不合格的;
4. 產品生產企業連續2年以上經營性虧損的;
5. 產品生產企業存在違反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6. 產品生產企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
7. 有嚴重質量失信行為被投訴經查證屬實的;
8. 發生環境污染事件或排放不達標且未有效整改的;
9. 其他嚴重違法違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