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中小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兩手抓、兩不誤,全力支持企業共渡難關,支撐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3月2日,河北省民營經
●推動中小企業復工復產
簡化復工復產程序。以縣(市、區)為單位,根據人口、發病情況綜合研判,科學劃分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等級,明確分級分類的防控策略,不得以設置審批條件、提高開工門檻等方式限制中小企業(含微型企業,以下同)復工。
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切實暢通交通運輸,疫情低風險地區全面恢復正常交通運輸秩序;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優化細化交通管控措施。
支持企業招工用工。大力推行本地化用工政策,精準摸查發布企業用工需求信息,組織開展線上人才供需對接會。對疫情防控期間所有企業、求職者在政府所屬人才、就業網站發布的招聘、求職信息實施免費政策。用工量特別大的企業可通過人社部門與勞動力輸出地進行點對點的招錄,促進勞動力“家門口”就業。
強化企業指導幫扶。督促指導中小企業制定復工復產方案和應急預案,對中小企業開展全方位幫扶,以更大力度解決企業用工、原材料供應、物流、融資等各方面困難。開展政策推介服務。
●降低企業成本
緩交企業用能費用。鼓勵不同市場主體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用水用氣用電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各項費用。
減輕房屋租金負擔。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餐飲住宿百貨業中小企業免收1個月房租,免半收取2個月房租。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適度減免租金。鼓勵省級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平臺減免入駐企業租金。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微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
●減輕中小企業負擔
減免企業增值稅。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免收企業關稅和進口環節稅。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境外捐贈人無償向受贈人捐贈用于防控疫情的進口物資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資免征關稅;免稅進口物資已征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
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企業,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實施稅前扣除。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加大金融扶持
壓降貸款費率。鼓勵銀行機構給予中小企業延期還本付息、下調貸款利率等支持;鼓勵有關方面對辦理銀行貸款產生的保險、擔保、評估、鑒定、過戶、產權登記等相關費用給予減免。
給予貸款貼息。對國家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的企業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實施展期或續貸。對因受疫情影響經營暫時出現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對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合理設置還款寬限期。
降低擔保費率。支持融資擔保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免收擔保費或擔保費率降低至1%以下,對提供蔬菜、禽蛋肉等生活資料的重大和直接保障民生的企業的擔保費率降至1.5%以下,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降低擔保費率0.5-1個百分點。優化外匯業務流程。加大再貸款再貼現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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