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求,要充分認識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精神,切實防止耕地“非糧化”傾向,確保糧食生產安全,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認識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重要性、緊迫性,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作為“三農”工作的首要任務,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科學管控、激勵引導,分類施策、穩妥處置,處理好發展糧食生產和發揮比較效益的關系,科學合理利用耕地資源,把有限的耕地資源優先用于糧食生產,著力穩政策、穩面積、穩產量,切實防止耕地“非糧化”。落實糧食主產區責任,發揮我省糧食主產區優勢,不斷鞏固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為穩定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供堅實支撐。
二、加強耕地保護利用
(一)組織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情況“回頭看”。我省2019年底已完成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任務,并落實到地塊。針對個別地方發生耕地性質改變或不能種植目標作物等問題,組織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情況“回頭看”,對糧食種植面積大但劃定面積少的進行補劃,對耕地性質發生改變、不符合劃定標準的予以剔除并補劃,2020年底前完成。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縣要加強對糧食生產功能區的日常監管,一年兩熟的糧食生產功能區至少生產一季糧食。不得擅自調整糧食生產功能區,不得違規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建設種植和養殖設施,不得違規將糧食生產功能區納入退耕還林還草范圍,不得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超標準建設農田林網。(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和草原局,各市、縣政府)
(二)開展耕地“非糧化”排查整改。對耕地“非糧化”情況進行摸排,堅決遏制住耕地“非糧化”增量,同時摸清存量問題底數,堅持實事求是,分類穩妥處置,不搞“一刀切”。2021年3月底前完成。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和用途管制,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永久基本農田作為依法劃定的優質耕地,重點用于發展糧食生產,特別要保障小麥、玉米、水稻三大谷物種植面積。嚴格規范永久基本農田上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以及挖塘養魚、非法取土等破壞耕作層的行為。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油料、蔬菜、棉花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耕地在優先滿足糧食和食用農產品生產基礎上,適度用于非食用農產品生產。(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和草原局,各市、縣政府)
(三)完善土地流轉管理。待國家修訂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后,抓緊修訂我省相關辦法。規范土地流轉行為,建立工商資本流轉土地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核制度,引導流轉土地優先用于糧食生產。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從事良種繁育、糧食加工流通和糧食生產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等。對工商資本流轉土地用于糧食種植,尤其對采用節水高產品種及配套技術從事糧食生產的優先給予支持。對工商資本違反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大規模流轉耕地不種糧食的,一經發現堅決予以糾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關扶持政策。(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各市、縣政府)
三、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一)落實糧食面積產量任務。按照國家下達我省的糧食生產保障任務目標,制定我省重要糧食生產保障目標,并將糧食面積、產量目標任務分解到市縣、落實到鄉村、落實到地塊,并加強督促指導,確保按年度完成糧食生產目標任務。(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各市、縣政府)
(二)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以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保護區為重點,堅持整縣推進、集中連片,加強土地整治和田間配套設施建設,增施有機肥,推廣秸稈還田等耕地質量提升技術,建成旱澇保收、節水高效、穩產高產的高標準農田。“十四五”期間,新建高標準農田1000萬畝以上,2021年新增360萬畝。(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各市、縣政府)
(三)搞好優質糧食生產。結合區位和資源特點,分區域、分作物制定優質糧食產業發展實施方案,重點加強冀中南優質強筋小麥、大中城市周邊鮮食玉米、黑龍港和冀中南“雙高”大豆、山區丘陵、黑龍港和壩上地區雜糧雜豆等優質糧食生產基地建設。到2022年,全省優質專用小麥發展到1300萬畝,其中強筋小麥發展到550萬畝;鮮食玉米發展到35萬畝,“雙高”大豆發展到90萬畝,精品雜糧雜豆穩定在500萬畝。(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各市、縣政府)
(四)抓好荒閑地利用。禁止閑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建立春種前荒閑地摸排機制,摸清荒閑地底數,提出利用計劃,每年3月1日前完成。對農產品生產優勢區的季節性拋荒和常年拋荒地,積極動員農戶進行復種,或采取村集體代耕代種、托管服務等形式,重點用于發展糧食生產。對因嚴重沙化、地形不利、土壤瘠薄而荒閑的耕地,積極發展雜糧雜豆和板栗、核桃、紅棗、花椒、文冠果等木本糧油食用農產品。(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和草原局,各市、縣政府)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用好新增耕地指標政策。嚴格落實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新增耕地指標政策,將高標準農田建設產生的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優先用于農田建設再投入和債券償還、貼息等。(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
(二)支持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國家綠色高質高效創建等項目向糧食生產功能區傾斜,優先支持糧食生產功能區內目標作物種植。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向糧食生產功能區傾斜,改善農田基礎設施條件,加快把糧食生產功能區建成“一季千斤、兩季一噸”的高標準糧田。(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各市、縣政府)
(三)增強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功能。加強對種糧主體的政策激勵,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資金、家庭農場及專業合作社建設資金,重點用于種糧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積極推進代耕代種、統防統治、土地托管等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提高種糧規模效益。對從事糧食生產的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優先評定為省級示范農場、省級示范社,并給予省級新型經營主體項目資金支持。引導各類糧食加工、經營企業和產銷服務組織與農戶建立穩固的糧食產銷關系,發展訂單生產。(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四)補強農業機械關鍵環節。依托農機購置補貼、主要農作物全程機械化和農機推廣“田間日”活動等項目,支持開展玉米籽粒直收、節水灌溉、精準施肥施藥等薄弱環節機械化技術試驗示范,加快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支持建設糧食產后烘干、加工設施,延長產業鏈條,提高糧食經營效益。(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五)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用好產糧大縣獎勵政策,調動各地重農抓糧、務農種糧積極性。落實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積極爭取小麥、玉米、稻谷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國家試點,防范自然災害和市場變動雙重風險。加快推進農業保險,到2022年,小麥、玉米、稻谷等糧食作物農業保險覆蓋率達到75%以上。(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河北銀保監局,各市、縣政府)
五、加強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市、縣政府要嚴格落實糧食安全主體責任,按照本方案要求搞好自查,摸清底數,抓緊制定實施方案,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有關貫徹落實情況于2020年12月15日前報省政府,并抄送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相關工作。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本方案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財政廳、河北銀保監局)
(二)強化日常監測。建立常態化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機制。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安排部署,綜合運用衛星遙感技術,每半年開展一次耕地種糧情況監測。省級設立巨鹿縣、邢臺市南和區高空遙感衛星監測試點,開展農作物識別及面積產量、災情監測等。建立耕地“非糧化”情況通報機制。各市要對本區域耕地種糧情況進行動態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定期對糧食生產功能區內目標作物種植情況進行監測評價,及時更新電子地圖和數據庫,實現信息化、精細化管理。(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各市、縣政府)
(三)強化目標考核。在糧食安全責任制年度考核中,突出對防止耕地“非糧化”、耕地質量保護提升、糧食種植面積、產量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重點內容的考核,加大考核分值比重,增強考核評價的導向性和針對性。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對成績突出的市、縣進行表揚,對落實不力的市、縣進行通報約談,并與相關支持政策和資金相銜接。(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各市、縣政府)
(四)強化宣傳引導。搞好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宣傳,進一步營造保護耕地、發展糧食生產的良好氛圍。加強典型宣傳推介,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引導種糧主體和農戶積極發展糧食生產。(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各市、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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