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家新增的農業補貼將向適度規模經營的家庭農場、農業合作社等新型主體適度傾斜。農民合作社作為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組織
但目前很多人只知道合作社好,具體好在哪里卻不知道,有哪些機會值得我們把握更是不清楚,一起來看看合作社到底怎么經營。
一是“三位一體”綜合性合作將成為各地合作社探索發展的方向。
鑒于我國農戶眾多和人多地少的實際國情,未來農村仍將存在大量的小規模農戶。與規模化農戶相比,小規模農戶實力弱,進入市場能力不足,在融資、風險等方面存在強烈的需求,需要生產、供銷和信用等全方位的互助合作,由此對綜合性合作社發展提出了需求,面對農戶的需求,各地將會借鑒浙江、貴州等省的經驗,積極探索“三位一體”發展,落實把小農戶與農業現代化有效銜接的要求。
二是發展聯合社將成為眾多合作社增強競爭力的選擇。
在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做大做強、增強自身市場競爭力將成為眾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迫切需要,現實中,大量合作社盡管在產后流通加工、品牌建設和市場營銷等方面取得了進展,但在國內外大市場中仍然處于弱勢地位,強化合作社之間的聯絡與合作將成為趨勢。尤其是修訂后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會進一步加快合作社聯合與合作的勢頭。
三是金融保險服務將成為農民合作社拓展功能的重要領域。
隨著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的轉型發展,對于金融保險的服務需要更加強烈。與此同時,隨著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農業大數據已初具雛形,為有效評價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的信用狀況創造了條件。
信用評價也將成為金融機構發展農業供應鏈金融,向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發放信貸的依據,由此也將逐步破解以往由于缺少抵押擔保而出現融資難的困局。而合作社將成為眾多金融機構發展供應鏈金融的中介媒體。
四是農民合作社將成為鄉村振興的組織載體。
鄉村振興成為2018年我國農業農村發展的重大行動指引,預計國家將在農村開啟包括田園綜合體、特色小鎮等一系列重大發展舉措。來推進鄉村振興行動。眾多的合作社作為農村的重要組織載體,將成為大政策和行動的承載主體、實施主體,成為推進鄉村振興行動的重要力量。
合作社成立門檻較低,5個農民就可以抱團發展,其特有的分紅機制在帶動農民共同致富上更具優勢。
作為新型經營主體,合作社可以整合生產、加工、市場、銷售產業鏈運作,把生產交給農民,把市場作為核心。
2018年合作社優惠政策會進一步加大,如水電優惠、相關補貼紅利,以及對示范帶動作用的合作社的資金支持等。
稅收優惠:
1.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2.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3.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
用水用電優惠:
1.規模化生豬、蔬菜等生產的用水、用電與農業同價;
2.電力部門對糧食烘干機械用電按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從低執行的政策。
國家給予農村合作社的補貼政策有:土地流轉補貼、貸款補貼、購農機補貼、種糧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農業保險補貼、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退耕還林補貼、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等。
具體項目申報流程還要根據各省市的具體規定實施。全國很多地區對合作社土地流轉都有補貼,比如浙江省新昌縣對流轉土地種植水稻20畝(蔬菜30畝、其他50畝)以上的經營業主和流出戶,給予一次性獎勵每畝150元。
降低合作社等申報主體成立時間和單個項目治理面積等門檻,簡化項目申報程序;探索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多種扶持方式;對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按照誰申報、誰實施、誰管護的原則,將項目建設和管護權一并移交;擴大資金使用范圍,財政資金除用于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外,還可對育秧設施、糧食晾曬烘干設備、倉儲物流、農機具庫棚等配套設施進行適當補助;對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貸款,中央財政予以貼息;拓寬融資渠道,除政策性銀行外,把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貸款也納入貼息范圍。
專項扶持類方面
另外,在專項扶持類方面,國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也有扶持。國家農發辦在《關于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報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試點的意見》規定,積極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報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單個項目申報實施面積,原則上農民合作社試點項目平原地區不低于500畝、丘陵山區不低于300畝,對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每畝土地財政資金補助不超過1500元/畝。
產業化項目扶持方面
在產業化項目的扶持方面,國家農發辦68號文件對項目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2016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原則上要需符合《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規劃(2016-2018年)》,主要包括:經濟林及設施農業、畜禽水產養殖等種植養殖基地項目;糧油、果蔬、畜禽等農產品加工項目;農產品儲藏保鮮、產地批發市場等流通設施項目。
農業綜合開發方面
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包括財政補助項目和貸款貼息項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范圍依照《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60號)有關規定執行。鼓勵各地采取先建后補的管理方式。
申報要求
但是,對申報項目的合作社也設立了相應門檻:要求具有法人資格;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具備相應的項目建設和經營管理能力;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有關規定,產權明晰,章程規范,運行機制合理;持續經營一年以上,財務管理比較規范,示范帶動作用強。
農業部等7部委決定,對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涉農項目,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涉農項目扶持類政策的扶持資金力度大,覆蓋范圍相對較小,需要在項目通知后申報爭取。
我國專項扶持里涉農項目比較多,比如:農業綜合開發貸款貼息項目,要求單筆貸款不低于100萬,不高于6000萬。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土地治理項目,扶持資金80-160萬。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集中供氣等沼氣工程項目,扶持資金20-80萬。菜籃子產品生產扶持項目,扶持資金100萬左右。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財政補助項目、龍頭企業帶動產業發展和一縣一特產業發展試點項目,扶持資金龍頭企業100-300萬,合作社50-150萬。
從2011年起組織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每年培養1500名合作社帶頭人。繼續把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培訓納入陽光工程,重點培訓合作社帶頭人、財會人員和基層合作社輔導員。鼓勵大學生村官參與、領辦合作社。
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形式,農業現代化的建設就顯得尤為迫切,這也給一系列的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業企業帶來了機會,你的合作社想獲得農業扶持資金,當然做大做強是必需的,但是還需明白政府的方向。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設立條件,依法登記注冊2年以上;
2.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具有比較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3.具有一定的服務能力,能有效地為成員提供農業專業合作服務,成員原則上不應少于100戶。
2018年國家會加大對合作社的規范力度。也就是說,未來合作社越規范經營,越能得到政府更多支持。
合作社的年報是從2016年就開始有要求的,年報要求合作社要提交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表,合作社財務本身不同于企業財務要求,有自己獨特的記賬方式。所以合作社要規范,財務過關是硬指標。很多合作社不重視財務這一塊,到了申報政策的時候被卡,得不償失。
合作社內部信用之前一直處于野蠻生長的狀態,信用合作是有利于合作社發展的,而且每年的一號文件也在提,所以只要大家的合作社將信用合理調整,重點圍繞糧食、果蔬、畜禽等產業,選擇一批管理民主、運行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堅持社員制封閉性,依托產業發展,按照對內不對外、吸股不吸儲、分紅不分息的原則。所以合作社要規范開展內部信用合作,一是自己要有產業基礎,另外就是要管理規范。
一是鼓勵合作社興辦農產品加工流通業務或入股加工流通企業,延長產業鏈條,提高產品附加值;另外一個是引導農民以土地經營權、資金、技術等要素入股合作社。特別是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很多困難,農民不愿意承擔風險是最大的問題。政府引導農民以土地入股需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既要讓農民樂意,又要讓合作社有收益,這才是長久之道。
從2018年開始,合作社示范社和聯合社將成為政策扶持重點。也就是說,現在想要拿到政府的項目,不是隨便一個合作社就可以的,要成為示范社才能成為政府扶持的重點。示范社猶如獨木橋,因而,如何成為示范社,是每個合作社今年努力的目標。
我們都知道干農業缺錢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合作社不僅僅是一個經營主體,更具備為社員服務的屬性,有條件的地方設立合作社貸款擔保基金,為合作社貸款提供擔保。加強與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開展銀社對接,擴大金融服務合作社的覆蓋面。相關部門出臺了專門針對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農業保險,提高保費補助標準。另外,隨著確權頒證工作的開展,很多農業經營主體拿到了相關的證書,可以進行土地抵押貸款;此外還有農機抵押貸款、創業擔保貸款等。總之利用一系列的金融手段實實在在的解決社員缺資金的問題。
不管講合作社的意義是什么,盈利才是合作社的基本要點,到底有什么機遇值得我們抓取,同樣是我們不得不思考的問題。
首先合作社自身要經營起來,要盈利,其次能再帶動周邊的農戶共同盈利。這樣,國家的許多優惠政策、貸款、補貼等的門檻就會大大降低。
未來農業發展,要形成區域特色的產業集群,在這個過程中,合作社無疑又將成為最大執行者和受益者。與此同時國家會加大合作社規范力度,清理一批不合法、不規范的虛假合作社,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對規范發展的示范社提供更多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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