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關于促進全省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有關情況。開展品牌社會組織
開展品牌社會組織創建活動,每年省級層面和各市分別打造10家以上品牌社會組織,帶動全省社會組織服務能力有效提升。落實政府購買服務、免稅資格認定和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等優惠政策,加大對社會組織能力建設的政策、資金支持,推動社會組織做優做強。
建設省、市、縣三級社會組織孵化體系,為入駐社會組織提供黨建咨詢、專業培訓、項目指導、公益創投等專業化服務,以嚴格規范的管理帶動入駐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通過完善社會組織人才政策,研究制定社會組織從業人員薪酬指導標準,加強與全國知名高校及社會組織的工作交流等方式,為我省社會組織打造素質過硬的人才隊伍。
明確了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的具體舉措。通過推動社會組織與黨組織同步審批、同步年檢、同步調整,建立聯合黨組織和選派黨建指導員等方式,擴大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覆蓋面;發揮社會組織黨組織政治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開展“聽黨話、跟黨走、感黨恩、對黨說”主題活動,持續提升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質量。
明確了加強社會組織綜合監管的具體措施。完善社會監督手段。建立健全社會組織信息公開機制,依法引導社會組織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暢通舉報渠道,定期向社會公布行政處罰和非法社會組織取締情況。
依法暢通有序退出渠道。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對嚴重違法違規的社會組織依法吊銷其登記證書,對騙取登記的,依法注銷。
明確了促進社會組織作用發揮的4項措施。
積極搭建社會組織服務平臺。圍繞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搭建全省社會組織參與我省重點工作服務平臺,搭建京津冀社會組織共治議事、協同治理等服務平臺,搭建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行業服務平臺和搭建科技類社會組織產學研服務平臺。繼續推動“社會組織跟黨走”系列活動向重點領域和市、縣延伸。
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參與民生保障。每個縣至少成立1家能夠為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的專業社會服務機構。完善城鄉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社區志愿者“四社聯動”機制,學習推廣“楓橋經驗”,支持社區社會組織在創新社會治理、參與平安河北建設和服務群眾多元化需求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不斷拓寬參政議政渠道。探索在政協設立社會組織界別,在全省社會組織負責人中推薦擁護黨的領導、有社會影響力、有突出代表性、參政議政能力強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人選,提升社會組織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話語權。
落實民主協商機制。各級黨委、政府召開專題性、行業性會議時,應邀請相關社會組織參加或列席;定期舉辦社會組織專題民主協商會,聽取我省社會組織發展的意見建議;在制定政府規章、公共政策、發展規劃等事項時,廣泛征求相關社會組織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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