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應急管理廳會同河北省財政廳在全省組織開展2020-2021年度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2020年以來,我省部分地區先后遭遇
●深入細致,認真組織開展救助對象的調查核定工作。各設區市要對重災縣進行核查,縣(市、區)要對重災鄉鎮和重災村進行核查,鄉鎮一級要深入村組和受災困難群眾家中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各地要主動做好山區和邊遠地區的摸底工作,確保不漏一村一戶一人。要進一步摸清受災群眾在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全面掌握需救助人員數量、救助時段、救助資金和物資數量等基本情況,為有效實施救助提供精準數據支撐。
●突出重點,認真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各地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科學分析救助需求,精心安排救助時間進度。要制訂完成本地區冬春期間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方案,明確各項冬春需求和解決方案,準確計算資金和物資缺口。要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突出冬春救助工作重點區域、重點人群和重點需求。
●依法合規,健全完善工作程序和標準。各地要嚴格按照相關程序,精準確定救助對象。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本地已出臺的冬春救助標準實施救助,確保公開公正。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相結合原則,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并視情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要加強與民政、扶貧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和有序銜接,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銜接。
●加大投入,嚴格救災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各級應急管理和財政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依據比例分擔機制,認真落實救災資金投入責任,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救災資金仍未落實到位的地方,要抓緊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加強部門溝通協調,抓緊投入到位,務必按要求落實好本級負擔的冬春救助資金。各級應急管理和財政部門要嚴格救災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積極配合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對救災資金的監管,做好冬春救助工作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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