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用人單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有補貼近日,河北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著力提高勞
原標題:用人單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有補貼
近日,河北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著力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促進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創業,此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有補貼
實施意見指出,大力促進就地就近就業。積極調動各方力量,在貧困鄉鎮、村建設一批扶貧車間、社區工廠、就業扶貧基地等就業扶貧載體,擴大就業容納能力,及時收集和發布用工信息,幫扶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
對吸納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的用人單位,按照規定落實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企業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并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補貼的,可參照當地就業困難人員落實社會保險補貼。
支持創業帶動就業,可享這些政策支持
實施意見指出,積極支持創業帶動就業。對有創業愿望和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貧困勞動力,及時開展創業培訓、創業指導、創業引領等創業幫扶。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一次性創業補貼、場地租金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鼓勵和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帶動更多貧困勞動力就業,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可給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各地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要優先為自主創業貧困勞動力和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提供創業場所,按規定給予房屋物業水電費減免。對積極安排貧困勞動力自主創業,吸納農民工等人員帶動貧困勞動力就業的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農民工返鄉創業園評選范圍。
貧困縣與勞務輸出地區簽合作協議
實施意見要求,各地要依托京津對口支援機制,結合省內結對幫扶機制,努力擴大勞務輸出規模,著力提升勞務協作的組織化程度和就業質量。各貧困縣至少與一個省內外勞務輸出地區簽訂勞務合作協議,10個深度貧困縣在落實京津冀及省內區域間勞務合作各項協議的基礎上,積極拓寬勞務輸出渠道。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中介組織或勞務輸出帶頭人有組織輸出貧困勞動力外出就業的,各貧困縣要按規定落實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對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針對貧困勞動力開展職業指導、專場招聘等就業服務活動的,結合實現就業情況,可給予一定的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各貧困縣要與勞務協作方在開展區域勞動力供求信息分析發布、常態化交流磋商、聯合培訓和招聘等方面加強合作,暢通貧困勞動力輸出渠道,提升勞務協作成效。輸出地人社局要準確掌握有意愿外出就業貧困勞動力的求職意愿和就業需求,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與問題,做好勞務輸出的組織發動。輸入地要根據就業需求,開發一批管理規范、崗位適合、待遇較好的企業崗位。有效提高人崗匹配率,確保輸出人員輸得出、留得住、收入穩。企業接收外地貧困勞動力就業,與吸納當地貧困勞動力享受同等政策扶持。
優先安置零就業家庭貧困勞動力就業
統籌開發專崗托底安置就業。實施意見要求,各市要指導貧困縣按照有關政策和資金管理規定,積極協調林業、水利、交通、扶貧等部門,統籌利用各類資金開發公益類扶貧專崗安置貧困勞動力就業。各貧困縣要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就業扶貧專崗開發的數量,進一步健全就業扶貧專崗管理辦法,明確崗位設置條件,安置人員范圍,崗位吸納和退出的具體辦法,要保證進得來、穩得住、效果好。
鼓勵貧困村利用村集體收益等資金開發公益類扶專崗,安置貧困勞動力就業。對那些年齡大、通過市場確實難以安置、無法外出就業的貧困勞動力,要予以托底安置,要優先安置零就業家庭貧困勞動力就業,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為零。
大規模開展職業培訓
實施意見要求,大規模開展職業培訓。堅持就業導向,瞄準貧困勞動力可就業的崗位,開展針對性職業培訓。實施引導性培訓轉變就業觀念,提高貧困勞動力參加培訓積極性,激發就業脫貧的內生動力。分類實施針對性培訓,對貧困戶中的“兩后生”,組織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對40歲以下的有就業意愿的貧困勞動力,采取“崗位+技能+貧困勞動力”的培訓模式,重點開展適合市場需求的技能培訓,做到全覆蓋;對40歲以上的,拓寬培訓領域,鼓勵和引導從事一產中的二、三產業。在培訓專業設置上,根據貧困勞動力自身特點和就業方向,圍繞京津冀勞務協作和勞務組織化就業需求因崗定培。
在組織形式上,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集中培訓、彈性培訓、上門培訓等方式,開展進鄉鎮、進社區、進家庭等“點對點”精準培訓。在培訓重點上,對吸納就業能力較強的家政服務、物流配送、養老服務等產業,加大培訓力度。對培訓合格的貧困勞動力,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技能鑒定補貼、培訓期間食宿交通費補貼。對就讀技工院校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按規定免除學費、發放助學金,支持其順利完成技工教育并幫助其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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