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我國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所有權屬于農村農民集體成員所有。如今,雖然很多農
如今,雖然很多農民朋友都賺了錢,并且在城市里都買過房子和車。但是,他們的戶口卻仍在農村老家,并且他們還有一座老房子、一塊宅基地,每隔幾年還得回去修繕一下。
最近這幾年,國家也出臺了許多政策,想讓這些有條件進城的農民朋友自愿退出宅基地,但是卻很少有人愿意,因為他們說:不敢,宅基地是農民的安身立命之所!
按道理說,宅基地是國家給農民的一項福利,也只屬于農民,國家還多次頒發政策法規,強調城市人不允許購買農村的宅基地!
但是,在如今的農村,農民朋友沒有宅基地的情況不在少數,為什么呢?那是因為當地的宅基地資源緊張。
按道理說,宅基地是國家給農民的一項福利,也只屬于農民,國家還多次頒發政策法規,強調城市人不允許購買農村的宅基地!
但是,在如今的農村,農民朋友沒有宅基地的情況不在少數,為什么呢?那是因為當地的宅基地資源緊張。
特別是在幾十年以前,農村建房子都是找村干部說一聲,然后那些有實力或是有條件的人就隨意占塊地蓋房子,一家人好幾處房子,這就導致很多農村的宅基地資源都被用完了,然后就出現了,許多家庭的孩子長大結婚了,想申請一塊宅基地蓋房子過二人世界,卻被告知沒有可審批的土地資源,等著吧!
這種情況農民該怎么辦?
針對這種情況,國家前幾年其實也給出了一個不是法子的法子,那就是實行宅基地有償退出,再把這些宅基地分給需要的農民。
而在浙江的諸暨市,當地政府也出臺了一項政策,想解決農民申請不到宅基地的問題,那就是“放棄宅基地申請資格可買保障房!價格最高的不過4200元/平方米,最便宜的2000元/平方米!5年后還允許上市交易!”
但是,這些政策的實施效果都不怎么樣,很多農民還是沒有宅基地。
最近一周,常委會會議正在召開,《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
其中,修正案草案擬健全宅基地權益保障方式,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
——對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一宅的地區,允許縣級人民政府在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采取措施,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的權利;下放宅基地審批權,明確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的,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但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這對農民申請宅基地有什么好處呢?我建議你可以多琢磨一下,什么叫做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采取措施,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的權利!
另外,修正案草案還明確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條件及管理措施。
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并經依法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允許土地所有權人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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