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產業強鎮建設是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貫徹落實國家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舉措,其申報以縣級人民政府為主體,實施以鄉鎮為主體,以
要點一:選產業
國家農業產業強鎮項目作為農業農村領域明確資金支持的競爭性項目(一定要注意這是競爭性項目),在縣級層面來說,可選的產業可能不止1個,有些地方形成了2-3個支柱產業。我們要注意到,產業強鎮項目不僅是在本省的某一類產業中競爭,更多的是要在大農業中去評審排名,還要關注到本省已經創建的農業產業強鎮所涉及的主導產業,以湖北為例,從2019年開始茶葉和休閑農業產業在省級層面已不列入支持范圍。綜上,縣級層面所選的主導產業一定是列入支持范圍且有區域特色、有發展基礎、有競爭優勢和發展潛力的縣域主導產業,最好是確定一個主導產業,且主導產業能細分到某一類,比如紅安縣紅苕產業、南漳縣香菇產業、恩施市馬鈴薯產業。
要點二:選鄉鎮
農業產業強鎮分為創建和實施兩大階段。從創建階段來說,部分地方在做選擇的時候存在一定誤區,將產業大鎮選出來申報,而所謂的“大”僅僅是在規模上有所體現,殊不知國家農業產業強鎮的創建在主導產業發展的多環節都有創建要求,要認真研究創建指南,可以說從科學規劃,到良種繁育、綠色生產、精深加工、倉儲流通、品牌培育、科技支撐、聯農帶農等領域都覆蓋了,這就要求縣級政府所選鄉鎮的主導產業發展一定是圍繞著生產、加工、流通等多環節全產業鏈來發展,且產業鏈條長、產業價值高、產業融合比較好的鄉鎮作為首選,比如恩施市馬鈴薯產業的三岔鎮。要堅決杜絕“人情項目”,否則就算在縣級層面進行推薦,到市級、省級還是會被刷,白白浪費一機會。從后期實施來說,鄉鎮作為實施農業產業強鎮建設項目的主體,鄉鎮主體選得好不好直接決定項目的建設成敗。縣級政府要綜合鄉鎮黨委領導班子來選,綜合能力強的優先考慮,不僅能保證后續項目資金下達后盡快推進項目,建成農業產業強鎮,示范帶動縣域主導產業進一步發展,還能在項目申報階段積極協調溝通,保障項目的有效謀劃。
要點三:選重點
農業產業強鎮后續項目的建設要因地制宜,圍繞種(養)基地、精深加工、倉儲物流、科技支撐、品牌建設、融合發展等全產業鏈環節進行統籌謀劃,堅持“需要什么建什么、缺什么補什么、哪項弱補哪項”,重點在補短板、強弱項、延鏈條上下功夫,不能面面俱到。在產業強鎮申報條件中明確了主導產業資源豐富、基地建設優勢明顯、種養業技術先進等必要條件,所以項目建設中要將農產品精深加工和擴大銷售環節作為重點。
要點四:選主體
項目的建設要依托市場主體,農業產業強鎮項目參與建設的市場主體不能一家獨大,也不能多個主體撒胡椒面,建議遴選5-10家市場主體參與建設,滿足項目實施周期內至少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投資意向。所選主體要做到“產業確有需要、自籌資金有保障、建設積極、有聯農帶農的社會責任”,確保項目建設落到實處。
要點五:分資金
農業產業強鎮項目中央支持資金1000萬,結合要點三,要將農產品精深加工和擴大銷售環節作為重點支持,同時項目資金不能列支與產業發展無關的基礎設施建設,不能用于樓堂館所和園林綠化,不能用于基本農田、追溯系統、農機補貼等普惠性政策支持項目,不能列支項目規劃設計、土地招標、審計管理等經費。要合理利用中央項目資金,將其作為一個杠桿,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入到產業發展和項目建設中,同時要秉承高質量發展原則,不做低效重復建設。
要點六:做方案
實施方案的編制,要符合政策導向和產業發展實際,不能盲目的瞎編亂造,不能用“高標準就是高投入”的觀念謀劃項目建設。一般項目的申報時間在1個月左右,建議請專業的機構提前謀劃、深入調研、摸清需求、做實方案,單個項目明確到具體建設單位、實施地點,測算出投資及獎補額度,保證項目落地。同時,方案的編寫要圍繞農業產業強鎮申報的條件,將產業的發展優勢和發展成效用簡潔的語言和數據進行概況,避免出現題文不匹配、語句不通順、亮點不突出等問題。
來源:湖北省農規院頭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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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做好2021年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漁業廳(局、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廣東省農墾總局,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
為更好地發揮中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引導和撬動更多資源要素向鄉村匯聚,推動加快優化農業產業發展布局,促進農業產業轉型升級,整體提升農業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現就統籌做好2021年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部署,圍繞“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統籌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的政策任務資金,聚焦主導產業,整體銜接推進,優化產業布局,聚集資源要素,延長產業鏈條,補齊發展短板,完善利益聯結,推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提升農業產業鏈現代化水平,促進農業高質高效,加快推動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2021年,在對以前年度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延續支持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支持新創建50個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50個優勢特色產業集群、300個農業產業強鎮,推動鄉村產業形態更高級、布局更優化、結構更合理,通過優化整合實施,切實提高政策項目的影響力、帶動力,將其打造成為推動農業產業振興的標桿項目、核心抓手。
二、建設內容
各地應立足優勢和資源稟賦,瞄準農業全產業鏈開發,明確發展主導產業和優先順序,構建以產業強鎮為基礎、產業園為引擎、產業集群為骨干、省縣鄉梯次布局、點線面協同推進的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加快推動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培育和標準化生產,整體提升產業發展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要立足縣域,以規模種養為基礎,推進“生產+加工+科技”一體化發展,集聚現代要素和經營主體,加快產業全環節升級全鏈條增值,全面推行綠色生產方式,創新科技集成和聯農帶農機制,著力打造引領帶動鄉村產業振興的平臺載體和農業現代化的“引擎”。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要立足省域,聚焦一個優勢特色品種并突出重點縣市,全產業鏈開發、全價值鏈提升,推動產業形態由“小特產”轉變為“大產業”,空間布局由“平面分散”轉變為“集群發展”,主體關系由“同質競爭”轉變為“合作共贏”,打造具有較強綜合競爭力的現代農業產業經濟帶。農業產業強鎮要立足鄉鎮,發揮鄉鎮上聯城市、下接鄉村的紐帶作用,聚焦一個農業主導產業,推動產城融合、產村融合發展,打造綜合服務功能強、宜居宜業的鄉村產業融合綜合體。
三、申報條件
各地應按照主導產業優勢突出、產業基礎條件較好、規劃布局科學合理、輻射帶動受益面較廣、與農民利益聯結緊密、政策支持措施有力的原則,精心謀劃做好項目設計和申報工作。鼓勵各地申報以糧食、肉牛和種業為主導產業的項目。申報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總體參照《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開展2018年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工作的通知》(農計發〔2018〕11號)相關要求執行。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應布局在縣域內,區域范圍涉及2個及以上鄉鎮,不得整縣或跨縣創建。申報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總體參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建設的通知》(農辦計財〔2020〕7號)相關要求執行。所選產業應是省級政府確定重點發展的主導產業,已列入省級“十四五”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優先支持范圍。主導產業省內全產業鏈產值應達到100億元及以上,新疆、西藏可放寬至50億元。全省范圍內應有多家從事主導產業的國家級或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帶動。申報農業產業強鎮,總體參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農業產業強鎮建設工作的通知》(農辦計財〔2020〕5號)相關要求執行。主導產業應明確為1個優勢明顯的農業產業,東、中、西部地區鎮域主導產業全產業鏈產值應分別達到2億元、1.5億元、1億元(新疆、西藏及其它地區的已摘帽國家級貧困縣可放寬條件)。每個縣年度推薦農業產業強鎮不超過1個,城關鎮、開發區、街道辦事處不得列入推薦范圍。項目所選產業應落實到具體品種類別,不得籠統按糧食、果蔬、畜禽、水產等綜合大類申報。近兩年發生重大農業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問題、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被省級及以上環保、農業農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門通報的縣市,均不得納入申報范圍。
四、資金支持
對批準創建或建設的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中央財政分年分類給予獎補支持。
(一)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獎補資金主要支持規模化種養基礎設施、產業鏈供應鏈完善提升、科技協同創新平臺建設、智慧農業建設、農產品認證與品牌培育、聯農帶農增收等方面。
(二)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獎補資金主要用于支持規模生產基地標準化、商品化生產水平提升,農產品初加工、深加工和物流設施建設,農業全產業鏈數字化等新基建建設,市場品牌體系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以及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壯大等方面。
(三)農業產業強鎮。獎補資金主要支持主導產業關鍵領域、薄弱環節發展,提升原料基地、加工營銷等設施裝備水平,促進主導產業轉型升級、由大變強。各地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中央財政集中資金引導,有效帶動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引導和撬動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參與建設,促進市場投資主體和農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提高產業發展的內在活力和競爭力。可結合實際采取直接補助、政府購買服務、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方式,鼓勵各地創新資金使用方式,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獎補資金不能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避免面面俱到;不得用于建設樓堂館所、市政道路,不得列支管理費,不得大量用于購買生產資料、發展休閑農業;不得與農機購置補貼等其它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有交叉重復。涉及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布局區域有重合的,原則上使用中央財政資金疊加投資比例累積不超過20%。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高度重視,堅持高位推動,建立由分管省領導親自抓,省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牽頭的工作協調機制,統籌負責項目申報和建設工作。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相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計劃財務、發展規劃、鄉村產業及相關業務處室聯合組成項目推進組,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強化工作統籌。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和下達的申報指標進行統籌設計,明確主導產業、建設布局和投資安排,重點對申報條件、規劃布局、建設內容、聯農帶農、投入政策、資金使用等方面進行充分研究論證,形成項目整體申報方案,經省級農業農村部門黨組會或常務會研究并報省政府審定同意后,聯合省級財政部門統一行文上報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并同步做好競爭性項目答辯評審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按時報送材料。各省應于2021年3月25日前報送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申報材料(分別報農業農村部計劃財務司、財政部農業農村司各1套,農業農村部發展規劃司、鄉村產業發展司各2套,并附電子文檔光盤,同步發送郵件至chanyeronghe@163.com),超期不予受理。項目實施方案原則上應由各省農業農村、財政部門結合實際、深入研究、自主編制。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