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對推進新一輪農村改革作出要求,專門用了一個章節部署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相關政策措施,包括:鞏固和完善農村
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對推進新一輪農村改革作出要求,專門用了一個章節部署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相關政策措施,包括: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等。
記者專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研究員葉興慶,為大家詳細解讀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
特邀嘉賓
首次強調家庭農場與合作社經營模式
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持家庭經營基礎性地位,賦予雙層經營體制新的內涵。突出抓好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兩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啟動家庭農場培育計劃,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深入推進示范合作社建設,建立健全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
葉興慶:
這意味著,未來我國在農業經營體制創新的過程中,會把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作為兩大新型經營主體來重點推進。
這一做法是從中國當前人多地少的自然稟賦出發的。也為接下來我們進一步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繼續推進規模經濟的發展提供了一個方向。
這也是這次一號文件提出來的“要賦予雙層經營體制新內涵”的一個重要的舉措。
全面推開農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
在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中央一號文件提到,在修改相關法律的基礎上,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推開農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葉興慶: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集體經營經濟建設用地入市制度改革,經過了近幾年的試點以后,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加快《土地管理法》的修正,修正之后,這兩項改革就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推開。推進這兩項改革,對農民分享土地的增值收益,對激活農村的土地資源要素,帶來新的發展機遇。
從土地征地制度改革來看,我們要縮小征地范圍,提高征地的補償標準,被征地農民可以更好地分享工業化、城市化所產生的土地增值收益。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對農民的意義更加直接。改革意味著,現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以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與國有土地同地、同權、同價,所產生的增值收益可以直接歸土地的所有者,也就歸農民集體所有。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以后,能夠為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的發展,提供用地空間,為外來的資本到我們的鄉村來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提供更多的機會。
農民通過土地能夠分享增值收益,同時還能夠就地、就近就業,獲得更多、更新的機會。
開展閑置宅基地復墾試點
允許在縣域內開展全域鄉村閑置校舍、廠房、廢棄地等整治,盤活建設用地重點用于支持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和返鄉下鄉創業。
葉興慶:
今年的文件里,在“建設用地的盤活”上,首次把“校舍”這種公益性建設用地納入到盤活的范疇,這是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的一個新突破。
在廣闊的中西部地區,由于鄉鎮企業不發達,導致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存量較少。如果要激活經營性建設用地,群眾難有大的獲得感,但是中西部地區有什么?比如現在農民進城了,原來的村辦學校,甚至鄉鎮辦的學校,就出現了大量的合并、集中,這就空閑出了很多校舍,甚至還有些村兩委辦公場所,也有一些閑置的土地、房屋。另外,中西部農村廢棄地的空間也比較大。
把這樣一些土地納入到這次整治的范疇,把它激活、釋放出來,對中西部地區的農村,意義就更加明顯一些,群眾的獲得感也會更大。
加快構建新型農業補貼政策體系
按照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取向,完善稻谷和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完善玉米和大豆生產者補貼政策。健全農業信貸擔保費率補助和以獎代補機制,研究制定擔保機構業務考核的具體辦法,加快做大擔保規模。按照擴面增品提標的要求,完善農業保險政策。推進稻谷、小麥、玉米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
葉興慶:
在改革方面,今年還有一個很大的動作,就是完善農業的支持保護制度。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要按照適應世貿組織規則,保護農民利益,支持農業發展的原則,抓緊研究制定完善新型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體系。
現在的支持政策里面,對“黃箱”政策進行進一步的調整、改進,進一步加大“綠箱”政策的使用力度。
要讓我們的小規模農業能夠適應當前我國工業化發展階段的要求,能夠適應國際競爭壓力的要求。
下一步,包括收購價、生產者補貼、保險等方面的一些支持保護制度,都要進行進一步的調整和完善。